近日由国家住建部网站获悉:住建部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2014年8月25日起生效)
住建部出台《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指出,建筑工程的具体责任人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总监理工程师,五方主要负责人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内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或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都首先要追究这五人责任,并且是终身责任。现在把责任落实到人,加大监管力度。建筑工程质量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详情请浏览住建部网站信息:http://www.mohurd.gov.cn/zcfg/jsbwj_0/jsbwjgczl/201409/t20140904_218907.html